地政訊息 2018年受理申報地價管道多元又便利


2018/1/1 店別資料  

【MyGoNews方暮晨/綜合報導】新北市2018年重新規定地價於2018年1月1日公告,板橋地政事務所將自1月2日起至1月31日止受理(例假日不受理臨櫃申報)土地所有權人申報地價。
 
板橋地政事務所主任莊月桂表示,土地所有權人得參考公告地價80%至120%以內申報地價,申報地價超過公告地價120%時,以公告地價120%為其申報地價;如申報地價未滿公告地價80%時,以公告地價80%為其申報地價,而未於公告期間申報地價者,則以公告地價80%為其申報地價,經核定後的申報地價將作為稅捐稽徵機關核課地價稅之依據。
 
莊主任進一步表示,為提供民眾便捷服務並簡化申報地價手續,申報地價有「臨櫃申報」、「網路申報」及「郵寄申報」等3種受理申報方式:民眾除可在地政局、新北市各地政事務所及小而能地政工作站辦理臨櫃申報外,亦可持自然人憑證至內政部地政司地政線上申辦系統(網址https://clir.land.moi.gov.tw/cap/)辦理線上申報地價,或填妥重新規定地價申報書並檢附身分證明文件影本,利用郵寄至該所辦理,民眾如對申報地價有任何疑義,可電洽該所將有專員為您服務(專線2961-1126分機305、306)。

資料來源:MyGoNews 2018/01/01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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